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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让“职业乞丐”骗取你的善良:先问他愿不愿去救助站!

    信息发布者:zhouyun
    2017-01-04 10:15:50    来源:内江新闻网   转载
    救助站工作人员对街面乞讨人员进行耐心劝说(内江市救助站提供)

      去年12月19日,本报刊发的一篇名为《“引”人同情:男子流落内江,想要一张车票回家 剧情反转:记者查实,他曾在多地上演同一出“戏”》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的“职业跑站人”李家林的做法更是引起了市民热议。

      其实,在我们身边,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乞讨者,或暴露身体缺陷、或讲述经历、或展示自我才艺等等,通过各种方式取得人们的同情来换取一些施舍。

      那么,乞讨者的悲惨经历是真是假?市民在奉献爱心时该如何辨别?记者将为大家揭开他们神秘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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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

      “职业乞丐”就在我们身边

      在各大医院附近、商场门口和广场旁,常常会见到一些模样凄惨的乞讨者,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善良的市民总会被他们打动,毫不犹豫地拿出身上的零钱,为他们能够早日摆脱困境贡献一点力量,然而回过头却发现一些乞讨者,过着比普通人更好的生活。

      不久前,市民陈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去年12月初的一个晚上,陈女士和朋友逛街时,一名衣衫褴褛的乞讨者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渴望得到一点施舍。“那个乞丐有只眼睛看起来不正常,眼珠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双手也呈痉挛状,不能自如地伸展,十分可怜。”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朋友见状将身上仅有的几十元零钱全部给了那名乞丐。

      然而,不到一小时后,当陈女士和朋友再次经过那条街时,却发现之前的那名乞丐正坐在路边清点一天的成果。之前痉挛的双手自如地数着钞票,眼珠转不停的眼睛也“安静”下来了,紧盯着手中的钞票。陈女士和朋友见状大感失望,直呼不该给钱。

      无独有偶,去年11月的一天,市民张磊在东兴区汉安大道乘坐公交车,在车上遇到了一名大约20岁的年轻男子。男子身体消瘦、衣衫单薄,声称自己是自贡市某乡村的村民,只身一人流落内江,想要得到大家的帮助,筹集车费回家。张磊熬不过男子的苦苦哀求,最终给了他20元钱。男子拿到钱后,在下一站下了车。

      让张磊没想到的是,一个星期后,他在东兴区兴隆路上又遇到了该男子。这次男子却换了说法,说自己来自宜宾,同样是没有车费回家,路上好几个市民都对他进行了资金帮助。明白自己上当后,张磊表示,以后再也不会相信乞讨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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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

      “职业乞丐”善钻法律空子

      “所有面临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都可以到救助站寻求帮助。”内江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樊驰告诉记者,现在国家政策对需要救助的人员给予了很大的关怀和帮助,内江市也是一样,尤其是救助站从2012年8月从市中区民族路搬到东兴区之后,无论是规模、资金、人员都有了较大的增加,救助能力也大大提升。

      据樊驰介绍,内江市的乞讨者一共分为三类:一种是生活窘迫,急需得到社会救助,在救助站或者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暂时能够维持正常生活的。对于这类人员,救助站通过为其免费提供食宿或者车票等,让他们得到较好的暂时安置。

      一种是居无定所,靠捡垃圾或者乞讨来维持生活,但是习惯了无拘无束的生活,不愿意接受来自救助站或社会的帮助,一直在车站、路边等地流浪的。这类人员,救助站则通过联合城管、公安、志愿者、义工等方式,摸清他们的活动场所和轨迹,时常关注其身体情况,以便其在生重病等危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

      而最后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职业乞丐”,通过各种方式把自己打扮得穷困潦倒来博取人们同情,以乞讨为生,但是实际上可能生活条件并不差。

      “最后一类人员,是最令人头疼的。”樊驰告诉记者,许多“职业乞丐”对救助站的职能职责一清二楚,并利用其更好的进行行乞。樊驰回忆,在他刚到救助站工作时,就有一名双腿残疾的中年男子在内江街头行乞,救助站曾经尝试过帮助他,但是都被其拒绝。“他完全不避讳的告诉我们,他行乞多年来,家中早已修起了小洋房,也有了几十万元的存款,妻子也不用工作,就在家照顾小孩儿。”樊驰说,该男子对救助站的职能范围十分清楚,每到夏天和冬天就来救助站获取免费车费回重庆荣昌老家休息,天气暖和时再回来继续乞讨。而按照相关规定,救助站必须给予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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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别:

      一个问题就能辨别真假

      在路上遇到行乞人员,帮助他,害怕被骗;不帮呢,心理上又过意不去。在无数次的纠结中,市民也总结出了一些自己的分辨方法。

      市民刘婷一次在饭馆吃饭时,一名步履蹒跚的老人拿着一个茶盅向她乞讨,并声称自己许久未进米饭。刘婷于是又点了一个菜,让老人在饭馆吃饭,不过老人摇头表示不要饭只要钱。“他只想要钱,饿了几天给他吃饭却不吃,多半是骗子。”刘婷说。

      市民王先生表示,他在路上遇到乞讨者之后,一定会让其出示详细的身份证明,然后仔细聆听他的经历,看是否有破绽,最后才会选择是否进行帮助,而不是盲目的奉献自己的爱心。

      “一个问题就能辨别真假。”樊驰说,市民在街头遇到行乞者之后,只需要询问他是否愿意进救助站接受帮助,如果对方表示愿意,就可以将其送到救助站,由救助站提供专业可靠的帮助;如果对方表示不愿意,那多半就是假的。“行乞者进入救助站后,只能够保障他们的食宿,不能够继续在外乞讨,这就断了他们的财路,所以‘职业乞丐’都不愿意进入救助站。”樊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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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

      “职业乞丐”如何禁?

      “职业乞丐”的出现,在伤害社会风气的同时,也让救助站人员左右为难,特别是在处置过程中,“职业乞丐”犹如烫手的山芋。

      樊驰表示,每每见到街上的“职业乞丐”,都想让他们停止自己的行为,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暂且缺失,加上救助站并没有执法权,只能够从道德层面对其进行劝说,效果甚微。“在劝说的过程中,被水泼、被咬等情况时有发生,他们实在不听,我们也不能够采取强制措施。”樊驰告诉记者,就算堵在“职业乞丐”面前不让市民施舍,“职业乞丐”换个地方又可以继续行乞。

      “职业乞丐”屡教不改,对城市形象、社会风气等方面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是什么给了他们生长的土壤呢?乞讨者的懒惰和自私,还是市民泛滥的爱心?或者是管理的缺失?“职业乞丐”现象又该如何禁止?

      为此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陈小兵律师。他说,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国务院于2003年6月20日发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于2003年7月21日发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都是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救助站可以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职业乞丐”就是假乞丐。假乞丐担心真相暴露,通常不会到救助站寻求救助。为了防止被“职业乞丐”所骗,建议市民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不要盲目献爱心,可先叫其向救助站求助。如果行乞人不愿意到救助站去,那么行乞人是“职业乞丐”的可能性就很大。因为政府民政部门的救助站按规定程序要登记乞讨人员的有关个人信息和家庭成员情况,还要联系乞讨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安置帮助。

      行乞不是罪过,但欺骗别人的爱心和钱财却是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在许多地方,有些行乞人采取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采取其他滋扰他人等方式行乞,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如果有市民被“职业乞丐”所骗所扰,建议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过公安机关侦查,“职业乞丐”若构成诈骗罪,他们(或她们)就会受到刑法的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对有关乞讨人员予以处罚。

      记者手记

      “职业乞丐”存在的原因多样,虽然不能够强制禁止其出现。但是只要市民仔细辨别,不盲目献爱心,通过专业的途径帮助需要救助的人,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和宣传,同样能够有效的抑制他们的发展,推动社会文明风气的形成。(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龙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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